10.3969/j.issn.1008-469X.2013.01.016
浅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在现代的法治国家中,宪法具有至上性和权威性,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法律的效力等级来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其他一切法律规范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所以宪法监督对于国家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迄今为止,我国的宪法经过了多次修订,在宪法的监督制度上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对域外的先进制度予以借鉴,以促进宪法监督制度的进一步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宪法事例、宪法监督、缺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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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中国法律)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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