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9X.2012.05.003
论晋察冀边区女性自主婚姻观念的确立——以《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研究中心
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自由权利一直被漠视,这种状况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前仍无改变。晋察冀边区政府成立后,为发动妇女参加边区建设,将妇女从传统的封建伦理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实施《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等新的婚姻政策,彻底改变了旧的婚姻制度下无婚姻自由、男女不平等、包办买卖婚姻等封建陋习,女性的自由婚姻观念得以确立,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极大改善。
晋察冀、女性、自主婚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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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9.5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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