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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69X.2007.01.015

论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要件

引用
由于赃物不同于一般标的物,在制度的设计上必须严格其适用条件,除应符合善意取得的6个一般构成要件外,还应符合四个方面的特殊要件,主要包括: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客体--赃物的认定;有偿是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受让人须从合法的交易场所取得赃物才能适用善意取得,主要包括:拍卖场所、公共市场和贩卖同类物品的商人处;受让人取得赃物时主观上须是善意以及善意如何认定的问题.

赃物、善意取得、有偿、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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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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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008-469X

13-1250/G4

12

200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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