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405.2017.01.012

减少非警务类警情对策研究

引用
近年来,作为肩负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重任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责由过去的专政管理型逐步向向服务保障型转变.然而,在职责转变过程中,非警务类警情的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警察本职工作.所谓“非警务类警情”,是指不属于警察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通过110报警系统反映出的警务对象、主体和环境的情形和变化的数据信息.非警务类警情存在非警务警情的增加与警力不足的矛盾,群众期望值的提高与公安机关职权限制的矛盾,以及政府公共资源的闲置与公安机关权力“扩散”的矛盾.公安工作发展完善造成“主动式”增长;.其他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造成“被动式”增长;群众认识存在误区造成“错位式”增长.基于流程管理理念,应从建立非警务类警情标准界定机制、建立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创新型分流处置机制和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来减少“非警务类警情”.

非警务类警情、概念、成因、流程再造、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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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12(国家行政管理)

北京警察学院2016年度一般科研课题“非警务类警情分流处置机制研究”2016KYB20

2017-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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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1672-6405

13-13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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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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