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23.06.010
河北省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量刑实证研究
河北省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活动有四个特点:拘役刑判罚较轻且不同月数刑期对应的均衡性不一致,拘役刑期对罚金刑的判处具有决定性影响,缓刑裁量活动相对更具规范性,酒精含量是量刑的核心考察要素.整体来看,对量刑活动具有现实影响力的因素较少,不同犯罪行为对应的量刑结果差异不大.原因在于结果意义上看本罪社会危害性轻微,刑法规范供给的量刑资源不充足,以及直接彰显驾驶行为危险性的证据材料匮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一是以非绝对化的酒精含量标准搭配不同违章行为建构基本的量刑框架;二是通过"但书""不起诉""免罚""缓刑"和"实刑"构筑具有实质差异性的量刑体系;三是通过刑事诉讼标准全面规范行政人员的证据搜集活动以保证量刑活动的公正性.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能安全驾驶、量刑、经验研究、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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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2(刑法)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21FX006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5页
17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