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23.06.008
立法行为能力的内涵、构成及提升路径研究
从立法能力入手,逐渐剥离出立法行为能力,该理论的确立具有适当的政策理论支撑、合理的法理基础和必要的实践需求.立法行为能力是立法主体通过自身的立法行为,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职权具体化为法律法规的能力,涵括政策把握能力、立法项目选择能力、立法项目调研能力、法律草案起草能力、与多元主体沟通能力和法律法规的解释能力等.对立法行为能力产生影响的因素既有立法理念、知识、技术、经验等内部因素;又有立法体制、立法环境等外部因素.立法质量是评判立法行为能力的外在标准.地方立法主体立法行为能力的提升,有赖于从立法主体的建设与法律、财物保障、社会氛围培育内外两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立法能力、立法行为能力、立法质量、能力构成、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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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法的理论(法学))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6FX021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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