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22.10.001
论法的逻辑起点
法与其他事物一样,其产生在历史上都有一个起始的"点"的问题.这个"点"能够回答法为什么要产生、为什么能产生."法教义""法文本"不是法的起始性存在,法也并不是因为"法教义""法文本"而生.法律秩序是法的起始性存在和目的性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范,通过引导、调整社会关系从而形成法律秩序.法律秩序是法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是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形成的有序的物化状态,是规范化的人类牛存方式.
法的现实逻辑、法的理论逻辑、法教义、法文本、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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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3(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海南大学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
2022-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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