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6494/j.cnki.1002-3933.2022.01.003

论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

引用
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传统理论疏漏了其中的司法内涵,导致税收法定原则出现了作为基本原则却难以直接指导和适用于税收司法的悖论.鉴于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亲缘性,发展相对成熟的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为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构成提供三点启示.同时,结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固有内容,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应当在适用范畴上向司法原则扩围,价值层次上向实质正义升华,法定程度上向相对法定适当松动.据此,三路并进,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内涵得以全面、系统的补漏.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内涵的完善将有助于打破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理论困局,助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法治图景的实现.

税收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司法内涵、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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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2022-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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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1002-3933

13-1023/D

40

20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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