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21.07.009
打破"分娩者为母"的主导格局——新时代《民法典》妊娠代孕亲子关系的"开放包容式"认定
新时代《民法典》的颁布反映出立法者对生命技术的深切关注,但是就妊娠代孕亲子关系的认定问题,其仍未予以明确回应,需要进一步细化、解释和完善.现阶段,在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往往以僵化的方式适用"分娩者为母"原则,其导致的结果是忽略了其他妊娠代孕关涉主体的利益,况且该原则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也尚未证成.身体的降格是"生殖座架"技术本质下分娩者的本真面向,自我的规训是分娩者嵌入社会系统后的现实样态,家庭关系的解构与混乱是"分娩者为母"适用所引发的伦理纠葛.因此,打破"分娩者为母"的主导格局,在综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契约自由、血缘链接等几个前提性标准后提出新时代《民法典》妊娠代孕亲子关系认定模式的转型,即"开放包容式"的结构可能是未来立法的合理走向.
妊娠代孕、亲子关系、生殖座架、自我规训、子女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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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民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现代生命技术的理论反思与法律规制研究"2020M681023
2021-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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