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21.07.008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路径分化与中国应对策略研究
近年来,以国际投资仲裁为核心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合法性遭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引发了理论界的批判性思潮,这一重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被推向了改革的十字路口.然而,对于投资者一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路径,不同国家间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分歧,现存的主张可以划分为渐进性的投资仲裁改革模式、司法化的投资法庭模式与卡尔沃主义下的退回模式三种类型.不同国家间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各自在国际投资活动和争端解决中的利益诉求有所不同.中国在国际投资活动中具有资本输出大国和资本输入大国的双重身份,也正处于对国际投资条约更新换代的关键阶段,在此背景之下,面对不同的改革主张,中国应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双边机制差异性保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利益平衡,利用区域平台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并在多边改革进程中积极发挥协调作用.
ISDS机制改革、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构、国际投资法庭、中国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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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4(国际法)
外交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问题研究"3162020ZYQB02
2021-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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