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20.10.011
论比例原则在外资国家安全审查中适用
比例原则作为公法领域的“皇冠原则”是对限制基本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它通过“手段”“目的”之间的合比例分析框架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确保权力行使的适度性,将它引入外资国家安全审查之中具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重要意义.比例原则的适用具有广泛性,可适用于行政执法的各个领域.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是东道国行政机关为保护国家安全而在外资领域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该行为会对外资领域的自由、交易者的自由权利、投资者的财产权利造成限制,行政机关在审查中享有宽泛的自由裁量权,比例原则在外资国家安全审查中具有可适用性.根据比例原则,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应当作为东道国外资领域的“最后手段”保护国家安全,审查的交易应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审查的范围不应泛化,应审慎地适用禁止性措施,缓解条款的适用严格以避免国家安全风险为焦点.
外资监管、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比例原则、国家安全、投资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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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4(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中国外资法律制度重构研究》14ZDC033
2020-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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