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8.02.013
从清代清水江地区的社会变迁看当地权利观念的形成
贵州黔东南清水江地区自古以来被视作边陲之地,清代以降,随着林业经济的兴起与繁荣,以及汉文化的传人与冲击,当地社会历经了巨大变迁.其社会组织由“氏族组织”转变为“宗族组织”;财产的所有权由“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而契约本身则历经从“口头约定”到“书面契约”的演变过程.在社会组织的变迁过程中,当地社会成员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由以“身份”为纽带转变为以“契约”为中心来调整.代表着家族的“权力”逐步被削弱,代表着个人的“权利”则逐渐得以彰显,使蕴含在契约背后的权利观念得以形成.在财产所有权的变迁过程中,私有制的确立,确认了所有权人对其私有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为当地居民权利观念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契约本身的变迁过程中,契约更具备合意的性质,其长期而稳定的效力,为当地居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稳定的预期.
清水江文书、权利观念的形成、社会组织变迁、财产所有制、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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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201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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