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7.12.013
从法律关系视角论患者权利体系化
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紧张,医闹事件不断,究其原因是患者权利立法存在诸多问题.实践问题反映了立法问题,而立法问题折射出理论上对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医疗行为法律性质、患者权利的定义、患者权利救济以及构建患者权利体系的讨论不足.要解决实践问题,必先完善立法,欲解决立法问题必先讨论理论问题.从医患双方的法律关系入手,确定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分析医患关系中主体、客体,以及其内容中的权利部分.若要保护患者权利,应当首先在理论上为患者权利下定义,在此基础上建构患者权利保护体系,构建“医方义务——患者权利”立法模式,为立法提供有力的参考.
患者权利、医患关系、医疗行为、患者权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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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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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