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7.12.011
公司机会规则概念之检讨及其体系性解释
我国在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引入了公司机会规则,在对相关概念、理论爬梳基础上,演绎出一个体系性解释框架;在抽象出上述框架后,以此作为检讨、形塑公司机会规则适用标准、主体范围等问题的一个参照,利用扩大公司机会规则主体范围、以“利益冲突原则”为基本判断标准与以“所有权原则”作为行为人抗辩事由、“安全港规则”作为除却事由、增加救济措施等等手段和方法建立适合中国的公司机会规则法律救济思路,以期对我国公司机会规则的适用活动有所裨益.
公司机会、产权结构、体系性解释、利益冲突原则、安全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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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适用基础理论问题研究》HB15FX03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环境公益诉讼证据收集与裁判问题研究》201603030109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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