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7.05.013
网络经济条件下掠夺性定价问题的构成标准研究——以美国法上的实践和理论为视角
掠夺性定价制度是反垄断法上最令人困惑的制度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阿里达-特纳规则——如果价格低于平均可变成本,即构成掠夺性定价——成为主流的分析模式.但是博弈论的发展表明,在发生金融市场掠夺、信号策略等行为的情况下,高于成本的定价行为也可能构成掠夺性定价.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双边市场成为一种主流的商业模式,企业往往在某一边市场以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销售产品,而且产品的边际成本也经常为零.在这种经济模式下,阿里达一特纳规则显然不适用.艾德林教授认为,如果在位企业为了应对实质性进入市场的竞争者而大幅降价,从而使竞争者无法生存的话,就应当认为是构成了掠夺性定价.
掠夺性定价、阿里达—特纳规则、网络经济条件、双边市场、在位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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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物权法重大问题研究》11JJD82001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第三期重点项目《网络时代下私权理论的困境与出路》8110060402
2017-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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