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7.05.007
量化评估中的“法治概念”与“概念化”
近年来,法治评估成为衡量与评价法治状态的重要工具,但鲜有研究从源头上厘清法治的概念及概念化过程.法治概念是量化评估的逻辑起点,具有“承载评估目标”、“划定评估标准”、“明确评估范围”以及“指引指标操作”的作用.通过法学与评估学中法治概念的比较得出,法治概念在不同学科之下具有“动态性与稳定性”、“多样性与统一性”、“开放性与封闭性”的内在差别.科学的法治评估应亲历概念化过程,实现法治概念从法学到评估学的解构与重组,并符合“明确的法治价值指向”、“层级归齐和结构完整的法治制度”、“映射法治资源与地方国情”、“可拆分的法治分类集群组合”四个要件.
法治概念、概念化、操作化、指标、量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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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法治的范式研究》14CFX005;2016年陕西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治陕西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标准研究》2016F001;并受到西北政法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计划的资助
2017-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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