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7.03.016
商个人登记制度的完善路径研究
破除商个人与登记制度之间的博弈,不应局限于登记制度的简化以适应商个人的需求或者提升商个人的条件以满足登记的要求,从商事登记关涉的三方主体利益需求分析,重新审视商事登记的理念与本质,可以考虑将商个人履行商事登记的强制义务转变为商个人登记与否的自主选择权.同时结合我国工商登记改革的意见设立我国商个人的工商登记程序,并完善我国商个人登记的配套制度.
商个人、自由登记制度、商事人格权、独立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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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9(民法)
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7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