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6.04.009
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功能的司法检视与实现进路
我国死刑案件辩护的现实可从强制辩护、指定辩护、辩护效果三个方面观察:强制辩护基本落实、指定辩护近乎无效、辩护效果令人担忧;现行死刑辩护效果极不理想,既是制度设计不尽合理的结果,也是制度落实不力的必然.因此,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实现,既需要宏观制度的改革推动,也需要配套措施的统筹跟进,具体可以从提高死刑辩护执业的准入资格、保障辩护准备的充分有效、强化指定辩护保障机制、确保认真对待辩护意见、激发辩护律师参与热情等方面予以实现.
死刑案件、有效辩护、权利保护、辩护机制
34
DF73(诉讼法)
2014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职业院校教师职教能力培养的实践研究》GDJY-2014-B-b257
2016-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