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4/j.cnki.1002-3933.2015.12.002
国家主权与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的制定
"斯诺登事件"折射出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的缺失.这种缺失主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严重的分歧所导致.针对国家的行为准则是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的重点内容,但国际法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任何具体建树.因此,只能适用一般国际法,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鉴于该原则的权威性以及南北双方的基本立场,以国家主权作为起点推动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的制定是比较可行的.国家主权在互联网领域表现为国家网络主权.尽管各国对于网络主权的理解与实践存在分歧,但从整体而言,以网络主权为基础推动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认可与坚持国家网络主权的基础上,对中国、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以缩短技术差距为条件,以选择适当平台为载体,以寻找利益平衡点为突破口推动制定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
国家主权、互联网、国际行为准则、网络主权、斯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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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2(国际法)
2015-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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