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抵销权的限制
破产抵销权发生在至少一方当事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从平衡特定债权人的个别利益和全体债权人的团体利益出发,应从主体、时间、债权取得方式、知情与否等方面对之加以限制,方能在当事人之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我国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虽对此有所规定,但仍有据此加以完善的必要.
破产、抵销权、限制、知情、取得
33
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0-97
破产、抵销权、限制、知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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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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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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