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基本概念重构
《森林法》领域存在着林地、林木、森林、森林资源等基本概念,这些概念之间的混乱关系已成为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一大诟病,不仅严重干扰了《森林法》的正确运行,而且造成与上位法的冲突.基于对这些概念文义上和法律上的解析,探寻出概念间关系混乱的根本原因,包括《森林法》名称本身与其调整范围的冲突,过于强调概念的技术界定,缺少与法律体系中相关概念的互动等等,进而提出重构这些概念的基本思路.
森林法、概念、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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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3(经济法、财政法)
2009年度广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广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模式研究》09JDXM79004;2009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09JZD0022;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广东省林权制度创新研究》10ZGM63003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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