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唆犯的性质
教唆犯的性质即教唆犯的成立基础和处罚根据,是教唆犯理论研究的基础问题.关于该问题,德、日刑法学界以及我国理论界存在多种学说的争鸣.对教唆犯性质的研究应该站在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上,以法益侵害为理论基础,坚持结果无价值论,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基于此,修正的教唆犯从属性应该是教唆犯性质的客观反映,即只有当被教唆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对法益造成一定的危险之后,才能对教唆犯予以处罚.
教唆犯、性质、修正的教唆犯、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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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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