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驰名商标淡化与反淡化措施——再谈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完善
现行立法没有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制,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的法律规制也是滞后的.商标淡化的范围界定为驰名商标使得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的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了一致;驰名商标反淡化实行绝对保护主义.驰名商标淡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建立在商标权扩展基础上的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条约是反淡化保护的有力武器;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也可成为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依据;强化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意识;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驰名商标反淡化法》、进一步修正我国《商标法》、颁布《驰名商标保护条例》、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上完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措施.
驰名商标、淡化、商标侵权、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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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3(民法)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创新及产业化发展》112400450044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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