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心理的近代嬗变——以华北乡村的土地易动为中心的考察
自契约产生伊始,订立契约就成为人们转移土地及其附属物时的习惯之举.只有拿着那一纸契文,人们才会感到心里踏实,才会感觉到所谓的保障,这可以说是古代社会中的一种典型的契约心理现象.然而,当时代的行程步入近代,当列强入侵、西风东渐、国人慢慢开眼看世界之后,诸多的变动也随之在人们的心里开始萌动,这其中就包括契约心理的嬗变.表现在华北乡村的土地易动上就是,尽管人们的契约心理依然浓重,但人们对于契约完全信赖的那种尊崇却因之有些松动.由此,人们在进行土地交易时,不仅开始承认契约具有某种失效的可能,并努力寻求弥补契约失效后的自身利益的解决方式,乃至于不惜诉诸法律手段来实现.这就是人们的契约心理在近代中国社会所实现的嬗变.
契约、华北乡村、土地产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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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09-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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