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3933.2007.06.038

论排除非法口供举证责任之分配

引用
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所获得的口供是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但是对于排除此类非法口供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来分配,立法没有作出规定,理论界也存有争议,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对各种观点进行评析,控辩双方应合理分担排除非法口供之举证责任.

非法口供、举证责任、分配

25

DF713(诉讼法)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05ECA3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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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1002-3933

13-1023/D

25

200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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