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7.06.035
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的对立与融合——司法裁判角度的解读
由于公司自治的基础是意思自治,强调的是主体的自由、自主和独立,追求的是个体利益的满足;国家强制的基础是在市场失灵情况下的国家干预,体现的是国家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两者具有不同的价值诉求,从司法裁判的角度来讲,惟有将两者的平衡作为指导思想,恰当运用司法自由裁量权、防止司法权的滥用,才能协调两者的冲突,在个案中实现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之间的有机平衡.
公司自治、国家强制、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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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84-18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