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3933.2007.06.017

论我国刑事和解的立法化

引用
我国刑事和解立法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为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适用刑事和解.防止刑事和解的随意性,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应当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中的适当位置分别就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和实体处理进行规定.

刑事和解、立法化、必要性、可行性、基本设想

25

DF6(刑法)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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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

1002-3933

13-1023/D

25

200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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