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7.06.006
中国行政法治的内和谐——以行政执法为中心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法治的支撑,丽法治系统本身就应保持和谐.行政法治作为法治的一个子系统,不仅应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外部系统保持和谐,而且在其系统内部亦应保持和谐统一.在行政法治系统中,以行政执法为中心,首先应实现行政执法系统内的和谐.同时应保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和行政审判之问的和谐.
行政法治、行政执法、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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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04SFB1004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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