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6.06.012
论口供获取与人权保障
任意性和真实性是口供的两个基本特征.基于对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诉讼价值的诉求和对口供特征的尊重,既要首肯侦查人员获取口供的权力,又要通过限制"权力"或扩张"权利",寻求刑事诉讼双重价值的平衡.口供作为追诉犯罪的重要裁判证据,在侦查程序中的获取具有社会安全秩序意义上的该当性,但考虑到口供获取过程的特殊性,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则当对口供获取的原则、方式、时间、地点、程序等予以全面规制.在法治的视野下,沉默权是讯问制度中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辩诉交易则又是犯罪嫌疑人打破沉默、自愿供述的激励机制.一套完整的侦查程序中口供获取与人权保护的法制体系,有待于我们在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时予以构建.
侦查讯问、口供、权利保障、沉默权、辩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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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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