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6.05.027
"反射性"立法中的非婚同居域外法规制
从自由原则被确立为家庭法的重要原则肇始,离婚、性解放、女权主义相继成为时代的标签,非婚同居也在广泛的意义上成为时代的特征之一.域外各国,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的改革呼声很高,究其原因,可归为法律社会化,即社会之现实要求"反射"于立法,并成为立法革新之推动力.于自由、于公正、于平等、于人性,此种立法模式的介绍和引进对我国现代婚姻法体系的构建均有裨益.
非婚同居、婚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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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71(国际法)
2006-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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