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3933.2006.05.003

水人权:人权法上的水权

引用
离开了水,人类无法生存.因此,水人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这已经为国际法充分承认.国家有义务尽可能利用其现有资源实施水人权.尽管水人权属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范畴,是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充分实现的人权,但国家也负有一定的立即履行的义务.然而,在国家层面上,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存在一个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即缺乏系统、有效的规定和保护.

人权、水、水资源、水人权、水资源法、国际法、比较法

24

DF2(国家法、宪法)

2006-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7-2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北法学

1002-3933

13-1023/D

24

2006,24(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