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6.02.017
论传统买卖之债的担保制度
买卖契约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民事契约之一.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证买卖之债的实现,官府法令与民间习惯均要求买卖双方尤其是卖方,必须在契约订立时明确各类担保条款.古文献资料记载和出土文物显示,出现在我国古代买卖契约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为瑕疵担保、追夺担保、恩赦担保和信用担保.传统买卖之债的担保制度,在今天除恩赦担保完全失去价值外,其余则对现代市场经济进一步培育诚信公平理念,不无借鉴意义.
瑕疵担保、追夺担保、恩赦担保、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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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200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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