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6.02.008
论CEPA的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区域贸易协定赖以存在的基础,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EPA也制定了相应的原产地规则.CEPA确立了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改变标准以判断有关货物是否原产于香港,该规则在遵从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又根据香港的实际作了适当调整,从整体来看是一套较合理的原产地规则,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将来作进一步完善.
CEPA、原产地规则、完全获得标准、实质改变标准
24
DF961(国际法)
200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