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5.02.030
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律机制研究
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候,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却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垄断这一概念既包含了垄断行为,又包含着垄断状态,各国的反垄断立法一般都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而对垄断状态的限制比较谨慎.我国当前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研究我国市场垄断的现象,提出立法建议,以供参考.
反垄断、立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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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5-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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