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3933.2005.02.016

论"以人为本"的宪法涵义

引用
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修宪观,以人为本不仅禁止国家权力侵犯人的尊严,而且要求国家积极保障个人有尊严地生存、发展的条件.从历史上考察,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当代有着崭新的内涵,与传统的人本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亦涵盖了西方宪政史中"人的尊严"的理念,其核心意义在于明确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关系,确立国家最高价值在于人权保障的观念.

以人为本、人的尊严、人权、宪政

23

DF2(国家法、宪法)

2005-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8-70,7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北法学

1002-3933

13-1023/D

23

2005,23(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