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2.06.025
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若干探讨——试评法释[2001]33号的有关规定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我国加入WTO,完善民事诉讼证据立法是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迫切需要。法释[2001]33号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而出台的,其将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其规定也有粗疏和不尽合理之处。试对当事人自认的撤回、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申请重新鉴定、证人出庭作证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并且对其规定冗余、矛盾、不明确、不完备等处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有所助益。
民事诉讼、证据、完善
20
DF72(诉讼法)
200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