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933.2002.01.021
由首例“国旗官司”引发的立法思考
由一起“国旗案”进行分析,揭示出当前我国诉讼体制不健全,人民检察院不享有民事行政公诉权的事实。在比较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之后,阐述了人民检察院享有此权利的必要性,并提出应对检察院提起民事行政公诉权限制于下列范围:1.侵害国家利益的事件;2.公害案件;3.损害公共设施的案件;4.无起诉主体的案件。
民事行政公诉权、权利范围、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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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诉讼法)
200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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