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878.2013.02.049
对董必武思想中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探究
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为新中国的法治历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后来“依法治国”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一方面,他重视从思想上、政策上对旧司法人员的改造,同时,也注重一个长期性的过程.另一方面,他也强调对新司法人员的培养工作.董必武对逐步完善新的法学教育框架起了重要作用.
董必武、法律人才、改造、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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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2013-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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