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878.2005.04.015
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
@@ 如果说"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核心和精髓",[1]那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或合同的效力则是整个合同法的基石.当合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或效力以致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意撕毁"合同"时,合同自由对当事人任何一方就变得毫无价值,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也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废纸.
合同自由、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合同法、合同的效力、有约束、签订、精髓、价值、废纸
11
DF472(经济法、财政法)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