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语准谓宾动词带宾结构中的韵律形态
本文基于生成语法学、韵律句法学的理论背景,从语法和韵律两个方面考察汉语准谓宾动词带宾语的情况,研究表明:(1)就语法功能而言,准谓宾动词要求宾语必须是体词性成分而非谓词性成分,因此不存在“谓宾”一说;(2)就语法性质而言,准谓宾动词不是轻动词,而是词汇词;(3)准谓宾动词要求宾语位置上的中心词必须是双音形式,这是该位置上名词语法属性的要求.据此我们认为,汉语准谓宾动词带宾结构体现了双音韵律模块具有动词转为名词的形态功能,这为汉语的“韵律形态说”提供了又一例证.
准谓宾动词、韵律、形态、双音
H146.3(语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北京语言大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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