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21/j.cnki.gzxk.issn1002-3828.2023.01.08
论黄宗羲的"治法"思想——以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为中心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认为,在中国传统政治统治中,存在着君主掌控的立法权、官僚掌控的行政权和胥吏掌控的执法权相互钳制的混乱状态,此种状态是由不同利益群体间私意、私利的争斗所导致,其本质是"三代以下无法".故而,黄宗羲设计出"治法".此"法"是"治天下之具",目的是限制一切的私意,实现其理想的"依法治国"."治法"的主要内容是:把立法权交给学校,并由学校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把行政权交给官僚系统,并通过去除君主、裁并胥吏、专业分工来保障其运作的独立性.黄宗羲的"治法"思想反映出当时政治哲学思考的特点,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时代局限性.
法治、立法权、行政权、黄宗羲
B249.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ZX080
2023-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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