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828.2015.03.019
文化互释语境下的墨子耶稣伦理观比较
在不同质文化互释语境下,存有一种凸显的悖论和义理:两种完全不同质的文化符号,其形态、结构全然不一,却反映着同质性精神。此精神折射的正是人类生存伦理之道抑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归是人性根源性的良善动机。墨子的“兼爱、非攻、尚同”和耶稣的“博爱、公义、超越”等伦理思想当属此类现象。前者以人为核心,后者以神为本源。尽管其核心点不同,但社会伦理功能的实践指向却有着许多相似之处。这种互释绝非单向攀援和比附,也非各说自话,各弹自调,而是籍此寻找人性伦理道德的真谛。
墨子、耶稣、伦理功能、互释、根源性精神
B224;B97(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5-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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