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道”与“人道”关系新探
先秦传统天命观统摄着祭天、祭祖基础上的人道---宗法礼制。荀子以天人相分的新命题,使传统天命观中的“天”裂变为统摄自然规律的“天道”和统摄社会规律的“人道”---礼、法,最终在更广阔的宇宙论层次上使“天道”与“人道”统摄于“道”之下。他把人与自然关系建立在天人相分的基础上,从而否定了天命,肯定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然而在荀子所谓的“人道”中并没确立社会个体的主体价值的平等性,而是被束缚于那个时代的宗法等级之下。由于荀子的儒家立场和圣人本位,致使他在为学的态度和旨归上把“道”最终统摄于人道---礼、法之下。荀子“道”的超越性与“人道”的保守性纠缠在了一起。
传统天命观、天道、人道、道
B222.6(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4-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