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828.2010.04.016
《墨子·非乐》评议
墨子非"乐",认为"乐"存在诸多弊端:王公大人用百姓的血汗钱设制了"乐","以为事乎国家",百姓得不到享用;劳民伤财;农人误耕织,官员误政事;重者贪乐致使国破家亡。所以应该非"乐"。其实"乐"不可非,也非不了。因为"乐"的产生和存在是历史的必然;"乐"于人类社会的关系太密切了,它的价值是全方位的。对于"乐",与其非之,不如择其善者与百姓共享之。探讨先哲关于"乐"的理论建树,对于当今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不无启迪和借鉴意义。
墨子非“乐”、“乐”不可非、与民同乐
B224(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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