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33X.2016.02.017
论我国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法律模式的选择
以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为代表的传统知识屡次被“剽窃”和“不当滥用”现象已逐渐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知识已陷入困境的前提下,各国围绕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创设了多种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形式.通过创设遗传资源获取管制单行法律和传统知识专门法律不仅能够突出对传统中医药知识进行专门保护,还能弥补长期以来我国生物多样性领域国内立法的缺失.
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知识产权、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模式选择
D923.49(中国法律)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权利立法问题研究”15JYC820031;2015年国际山地综合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横向委托课题“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能力建设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2014年国际山地综合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横向委托“西藏阿里地区获取和惠益分享自愿性指南问题研究”最终成果
201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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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