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33X.2016.02.016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的困境与出路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问题,在学界存在较大争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5条有关作品权利归属的规定,不仅没有解决此争议,反而使得争议更加突出.界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应坚持个人、集体、国家的“三元论”作者观,坚持习惯法优位,若无习惯法再依照个人主体优先、传统社区主体次之,国家作为兜底主体的两阶段理论顺次,对作品权利主体进行认定.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品权利归属、“三元论”作者观、两阶段理论顺次
D923.41(中国法律)
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广西科学实验中心2013年度开放课题“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KT201301
201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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