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33X.2014.06.011
论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的政治转型
哈萨克斯坦宪法规定:国家政体采取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但在独立国家创建初期,总统权力通过各种方式得到扩大,哈萨克斯坦政体逐渐从“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向总统集权制发展,形成了“大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威权政体.
议会民主、总统集权、威权政体
D75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8-62
10.3969/j.issn.1001-733X.2014.06.011
议会民主、总统集权、威权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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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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