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33X.2000.03.004
我国反行政性垄断立法问题浅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建立和发展,以及加入WTO步伐的加快,反垄断法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而反行政性垄断理应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忽视和回避.行政性垄断由于有政府权力的支持,因而是一种制度性的,具有取消竞争功能的垄断形式,其他经济垄断相比,对市场具有重大的危害.在我国,行政性垄断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表现形式也多样化.由于世界各国的反垄断立法中并无反行政性垄断的内容,因此我国反行政性垄断立法具有开拓性,制定时也应注意相关问题.
反行政性垄断、立法、中国
D915.4(法学各部门)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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