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24.01.006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之问题检视与完善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为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审前转处与非犯罪化处置提供了路径,而监督考察成为教育矫治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环节,在实践中出现监督考察主体多元但缺乏专职性、附带条件缺乏科学性及针对性、国家支持力度不够及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等困境.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是基于多方社会主体参与互动的过程,附带条件的应有功能的发挥直接影响到监督考察的实际效果.因此,通过对监督考察的实践内容进行考察,理顺监督考察各方主体的职责以确保其专职性,同时设定更为专业、更具有针对性的附带条件,并在国家支持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以实现监督考察的核心目的,顺利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归社会.
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少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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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24-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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