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23.02.003
水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新视角
水污染犯罪是重要的生态类犯罪,但目前刑法理论与实务就水污染犯罪涉及的保护法益、类型及预防措施等关键问题尚有争议,需要刑法规制采取新视角.污染环境罪及其司法解释需整体保护人身、财产法益与生态法益.通过设立抽象危险犯来提前控制水污染犯罪风险,并为保障权利对抽象危险犯进行必要的限缩.形成综合的水污染犯罪预防体系,完善惩罚更加多元的刑罚预防体系,引入恢复更加有效的非刑罚预防措施.
水污染犯罪、生态法益、抽象危险犯、综合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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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23-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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